維權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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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2020-02定制勞卡家具無法交付 消費者推遲婚禮
由于商行無法按時向訂購家具的消費者交貨,大連多位消費者的搬家計劃被推遲,有的消費者結婚是在出租房內,有的消費者推遲了婚期……日前,經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管部門調解,家具市場先行賠付消費者貨款20余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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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2019-034S店未盡告知義務 購車6年后起訴車主獲賠
湖北省宜昌市消費者杜某購車6年后,以車輛售前有維修記錄存在欺詐為由將賣方4S店告上法庭。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,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審判決:賣方4S店賠償消費者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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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2019-03商場標價與實收貨款不一,投訴爭議如何賠?
近日,江山市壇石鎮的王先生向江山市消保委城南分會投訴反映:今年于3月31日在一商場購買了日用小五金商品(中國象棋),當時在貨架上的標簽上看到的價格是15.80元,后來在收銀處結帳小票上顯示的價格為19.80元,被多收了4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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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2019-03銷售過期食品 商家賠償千元
近日,龍泉市消保委成功調解一起消費者在市場購物中摔傷的消費糾紛,受傷人季某獲得補償1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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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2019-03口頭協議有效嗎
《合同法》規定,當事人訂立合同,有書面形式、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??梢?,口頭形式也是法律認可的一種合同形式。在現實生活中,許多人因為各種原因,例如雙方是熟人、親戚;怕麻煩,為了一時的方便省時;還有礙于法律意識的淡薄等等情況,在訂立合同時往往采用口頭協議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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